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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聚焦】 4 月 1 日,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交强险承保工作管理的通知》,
今后,投保人购买交强险可享受“即时生效”政策。保险公司表示,这个政策是为了避免出
现消费者购车并上保险后,首日出险却不能获得理赔的情况。而从市场上看,“互碰自赔”
机制自 2 月 1 日起实施已有两个月,但北京地区所出现的交通事故多为单方“作案”,“互碰
自赔”并不多见,且出现了“互碰自赔”方便投保人“自主索赔”之时也可能给保险公司带
来潜在的烦恼,如事故双方的保险公司对于定损标准或者理赔价格存在争议等,并使长期以
来的“事故中介”从中获利加剧这一车险市场上的又一不健康现象。
【分析】 对于交强险时效扫盲来说,主要是因为此前交强险保单生效时间为投保后次
日零时,部分投保人因此在投保当日不能享受保障和获得理赔,为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监
管部门出台了交强险即时生效的政策,并要求保险公司不得拒绝或者拖延承保,加强交强险
承保工作管理;而交强险在北京遭冷遇主要是因为北京地区比较特殊,交强险事故中“互碰
自赔”事故的量很少。自 2007 年交强险实施快速处理办法后,大部分车险都能理赔,主要是
大部分都是单方事故,很少有双方都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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