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对象:年龄在16周岁—65周岁的职员
保险期限:1年
保险责任和保险金额:
1、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10万—100万
2、乘坐客运民航班机身故、伤残、烧伤:20万—200万
3、乘坐客运轨道交通身故、伤残、烧伤:10万—50万
4、乘坐客运轮船身故、伤残、烧伤:10万—50万
5、乘坐客运机动车身故、伤残、烧伤:10万—30万
6、驾驶或乘坐家庭自用车身故、伤残、烧伤:5万—15万
7、意外伤害医疗:1万—10万
8、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150元/天
9、疾病住院津贴:30元/天—80元/天
特别告知:
1、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本次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0元部分按100%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2、 意外伤害残疾赔付标准,按照保单主险条款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中意外伤害残疾一至十级对应给付比例分别为意外伤害保额的100%,90%,80%,70%,60%,50%,40%,30%,20%,10%。保险合同中其他条款与本特别约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
3、 若被保险人中包含16岁-18岁人员,请确认该被保险人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来源,否则,死亡保额不得超过10万。
4、平安住院安心团体健康保险仅承担一般住院津贴责任,且初次投保有30天住院观察期,绝对免赔天数3天。
5、团意5类职业,20个起保,团意1-4类5人起保。
6、金属、五金、铸造、玻璃、木制品、家具、家居、木器、木业、木材、幕墙、疏浚工程、建材、石材、脚手架、钢结构、拆房行业拒保;
7、意外医疗投保金额,最高投保比例意外伤害金额*0.2(举例 意外伤害10万 意外医疗最高2万,意外伤害20万 意外医疗最高4万)